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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委员会章程  

 

《建筑施工》杂志刊务委员会章程

2018版)

 

为加强《建筑施工》杂志刊务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壮大队伍,增强活力,根据创立我会的宗旨及几届刊务委员大会决议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1.《建筑施工》于1979年创刊,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主办、华东六省一市土木建筑学会建筑施工专业委员会协办,国内外公开发行,邮政总局递送,每月出版。《建筑施工》追踪报道国内外重大建设工程最新动态,全方位展示先进的建设工程技术和科研成果,加快传递建设行业信息,以推动建筑技术的创新与进步。《建筑施工》曾先后荣获 “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上海市优秀期刊”、“国家建设行业优秀期刊”、“全国自然科学建筑类核心期刊”等多项殊荣

2.为及时展示中国建设领域的最高成就,传播业内知名企业技术业绩,带动整个建筑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刊务委员会将借以强化《建筑施工》期刊的媒介功能,加大宣传刊委单位科技进度的力度,为营造中国建筑业在国际市场竞争的品牌群体服务。

3. 《建筑施工》刊务委员会由关心并支持建筑施工科技进步的团体单位和知名人士组成,凡承认本章程并在业内具有声誉良好的法人单位均可成为刊务委员会成员。

4.刊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业内知名专家担任,经刊委会批准聘请副主任若干名,刊委会在杂志社设立秘书处,以《建筑施工》编辑部名义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第二章    刊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权利

 

1. 按期获赠《建筑施工》

    为使委员单位及时了解我国建筑业发展动态,我会将及时提供资讯。自刊务委员会成员单位入会之日起,《建筑施工》编辑部每期寄赠《建筑施工》杂志。其中,常务刊委单位获赠4, 刊委委员单位获赠2本。

2. 在每期《建筑施工》上刊登委员单位及负责人名单

为了扩大刊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影响力,将连续在《建筑施工》醒目位置刊出委员单位及负责人的名单。同时,将根据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列名参与栏目协办。

3. 享有优先权

3.1优先发表论文

凡本刊务委员会成员单位均可以向《建筑施工》编辑部推荐论文,论文符合录用条件(见附件)可以优先刊登。为了确保《建筑施工》杂志的品牌和质量,顾及刊务单位的公平,每年度常务刊委单位可免费刊登文章4篇,刊务委员单位可免费刊登文章2篇。

3.2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

·刊务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专业会议,总结和研究刊委会工作,指导《建筑施工》杂志发展方针和服务方向,确定重大活动事项。

·刊务委员会不定期组织召开的各种学术会议、征文等活动,这些活动的目的是让会员单位之间交流我国建筑业科技的进展情况,了解有关专家介绍的最新市场动态和先进经验。视活动内容不同,相关会员单位将被应邀派代表参加。

·刊务委员会会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优秀企业评选等活动,会员单位可以直接向我会报名参加,且享有优先权。

·刊务委员会举办的各种培训、咨询等活动,当名额有限时,单位会员优先。

4.免费刊登企业形象宣传广告

委员单位每年可免费在《建筑施工》杂志上刊登一次企业形象宣传广告,常务刊委单位为大16K全版彩色广告1页,刊委单位为16K全版彩色内插广告1页,免收广告费。若要委托《建筑施工》编辑部设计广告的委员单位,设计费可享7折优惠。

5. 享有优惠权

·《建筑施工》编辑部编印的书刊、资料等出售时,单位会员如需购买,可享9折优惠。

·刊委单位介绍或者推荐的相关企业,在发表文章、刊登广告及参加活动等时,享有优惠。

6. 刊委单位享有在《建筑施工》微信公众号优先推送信息的权利。

7. 对刊务委员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

 

第三章   刊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

2. 执行本会决议和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3. 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关心我国建筑业科技的发展

4. 按期交纳会费(会费交纳标准见附件)

刊委单位每年应按时交纳会费,会费用以维持刊务委员会运作和资助《建筑施工》杂志的发展。逾期未交纳单位会费者,会籍将保留3个月,权利暂停;继续交纳后,即可恢复权利。

 

第四章       

 

1.       本章程的其他未尽事宜,以刊务委员大会决议为准。

2.       本章程经刊务委员会秘书处于20171225日通过,于20181月起执行。

3.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71225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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